- 作者:团委
- 时间: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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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团委(团总支、团支部):
今年是纪念“五四运动”101周年,为挖掘近一年来基层团组织中涌现出的优秀团组织和先进个人,为广大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树立学习“标杆”,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在2020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2019年度 “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社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表彰范围为我院17、18级团支部,具体参评标准如下:
①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积极推进团员规范化管理;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定期开展团员教育、团员发展、团员推优工作。
②团支部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能够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并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文化活动。
③团支部工作手册未按要求填写的,不得参评。
④青年大学习每期参与学习率不得低于90%。
⑤被学院团委、学工部通报过的团支部不得参评。
⑥努力在团支部中营造良好的学风、班风,激发同学的积极因素,带领同学努力学习,健康成才;团支部干部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全班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风良好,在考试中无违纪现象、无受学校纪律处分现象;团支部学生挂科率低于20%。
2、“活力团支部”评选标准:
“活力团支部”的评选表彰范围为17、18、19级团支部,具体参评标准如下:
①勤学:团支部积极开展学习帮扶活动,形成行之有效、可宣传推广的良好学习方法,团员成绩普遍提高。
②修德:团支部积极参加“德育”教育,通过开展传统文化相关活动引导团员青年树立良好精神面貌和高尚品德。
③明辨:团支部积极进行理论学习思考,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价值观念,形成相关理论学习方法和学习成果。
④笃实:团支部积极开展实践活动,或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校园文化活动,通过实践体验锻炼引导团员青年走出象牙塔,拓展视野,增强体魄。
⑤创新:团支部通过开展其他类型的特色活动提高团员青年的主动性、积极性,提升团支部凝聚力和团员综合素质。
注:被通报过的团支部,不得参评。
3、“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
“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表彰范围为在我院团工作中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团干部,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①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爱国爱疆,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②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公道正派,认真履行团干部职责。
③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④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团员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⑤“优秀共青团干部”每团支部仅有一个名额,必须在团支部的支委(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权益委员)中评选;近一年内获得同类表彰的个人不重复参评。
4、“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
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表彰范围为我院2019年7月1日以前在校注册的团员青年,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①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爱国爱疆,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②遵纪守法,品格高尚,积极践行新疆青年精神,争做“五新青年”,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③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保持团员先进性。
④“优秀共青团员”每团支部有两个名额,优先选择在年度民主评议中评为“优秀”的团员。
⑤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与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近一年内获得同类表彰的个人不重复参评。
⑥民汉合班的团支部在评选时要兼顾民汉比例。
5、“优秀社团”评选标准:
①能够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团运行良好,能按时换届,内部团结,社团决策公开、合理化,且不违反法律或学院的规章制度,社团负责人没有受过处分。
②学生社团能按时注册,会员注册率能达到90%。
③学生社团正常开展活动满6个月以上,能认真且高质量的完成社团联合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且组织了立意好、层次高、影响广、效果好的活动,并做到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完整化。
④学生社团做到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活动有记录、资料完整、档案分类明确,并能及时在学院宣传阵地上发布活动信息。
⑤在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和会议中,社团负责人的出勤率达到95%。
二、相关要求
1.基层评选活动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院团委、各系部团委承担,按照具体要求进行推荐,在评选当中注意民主和公开。
①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力团支部”的团支部要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并附3张以上的相关活动电子照片(每张照片要有文字说明),于2020年5月3日前以系部团委为单位将材料上报院团委,逾期不报按自行放弃处理。院团委将进行审核、评定。
②评选出的“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要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登记表,于2020年5月3日前以系部团委为单位将材料上报院团委,逾期不报按自行放弃处理。
③申报“优秀社团”的社团要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相关申报表,并附带5张以上的相关活动电子照片(每张照片要有文字说明),于2020年5月3日前以社团联合会为单位将材料上报院团委,逾期不报按自行放弃处理。院团委将进行审核、评定。
2.共青团系统评优活动是学院全面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基层团的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各团总支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按照评选标准,严把有关审核手续和环节,实事求是,不搞人为“拔高”,宁缺毋滥;要注意总结评选经验,保证评选活动健康、深入地开展下去。
3.通知未尽事宜,请与院团委张震老师联系,电话:2205068。
共青团新疆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